尊敬的投资人:
深圳市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《滨利汉威新经济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》的管理人,基金产品运行期间表现良好,现决定以截至2026年5月6日(收益分配基准日)的基金资产为基准,向全体委托人进行本年度第2次收益分配。具体分红方案公告如下:
一、收益分配方案
以截至2026年5月6日(收益分配基准日)的基金资产为基准,依据《滨利汉威新经济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进行现金分红+红利再投,本次分红方案(单位:元/1份基金份额):0.5961,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(单位):1.5961。
二、收益分配时间
除息日:2026年5月6日,
权益登记日:2026年5月6日,
红利再投确认日:2026年5月8日。
三、收益分配对象
权益登记日在基金(SVU120)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基金全体份额所有有人。
四:分红发放
现金红利款将于2026年5月11日发放。
(1)红利款将于2026年5月1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,投资者收到红利款的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。
(2)R日(除息日)以后(合R日)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,R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。
(3)红利款在计算过程中可能因四舍五入产生尾差,投资者最终收到的红利款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金额为准。
深圳市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26年5月7日
©CopyRight 深圳市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07735号
本网站所有资讯与说明文字仅供参考,如有与本公司相关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不符,以相关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为准,市场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。